2009年5月17日 星期日

貪婪?追求?

貪婪指一種攫取遠超過自身需求的金錢、物質財富或肉體滿足的慾望。
人活著必須要有追求,如果沒有追求,沒有理想,沒有目標,將會迷失自己,會活的很空虛,很迷茫,不知道自己為了什麼而活著。一個疾病纏身的人,健康是最大的追求。一個急需用錢的人,金錢是最大的追求。一個孤獨寂寞的人,愛情是最大的追求。
金錢是我想要的追求,可是在追求金錢的同時,我也想要有著愛情的追求,這樣會太過於貪婪嗎?人總是不滿足的,有了機車就想要車子,有了車子就想要房子....暗戀著喜歡的人後就會想認識她,認識了她之後就想會跟她成為情人,成為情人後就會想要擁有對方一輩子。這樣是否就太過於貪婪呢?是否可以解讀成對於幸福的追求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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